近日,预算法修正案草案获得通过,地方政府发售债券,负债规模需由国务院呈报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这不致对现代财政制度的创建充分发挥最重要起到。随着财税体制改革框架的逐步明晰,以支出改革、税制改革以及财政改革为重点的财政体制改革了解前进,意味著改革将驶往深水区。
经济体制改革实质上是一个“分权”的过程。一方面,通过市场化改革和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的创建,政府逐步解散竞争性领域,使这些领域的资源配置主要由价格和竞争机制来构建;另一方面,在政府体制内部,中央也逐步向地方放权,无论是早期的财政包干制,还是后来的分税制,都使得地方享有了一定程度的实际自主权。 但是这种分权还只是局部的分权,或者说是一种不完全的分权改革。
首先,分权并没彰显地方独立国家的税权。其次,分权没在地方层次上构成水平抗衡,这也就意味著财政分权并不是在一个公共财政的架构下展开的分权,而意味着是在一个等级管理体系中的权利区分。尤其是地方政府在不半透明、硬约束环境下负债融资构成可观债务,债务和金融风险大大积累,给宏观经济运行带给了周期性和结构性后遗症。
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的政府财政体制变迁历程,政府财政管理体制是处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以及地方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的一项基本制度,核心问题是具体各级政府之间开支责任和收益区分。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地方财政收支经历了由“盈余剪刀”向“赤字剪刀”的改变。
1994年是中国经济改革分水岭,经济也随之再次发生了一些结构性变化。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明晰地界定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税基和税收分为比例,影响深远影响。在财政收支长年对立,特别是在“GDP快速增长竞标赛”与过度竞争的背景下,地方政府争相找寻其他财源以填补收支流失,“土地财政”沦为地方财政的广泛模式。 2003-2012年十年间,土地出让金贡献相等于地方财政52%的收益,2010年最低超过72%。
2012年的税收收入中,与房地产有关的11个税种,即土地、房地产开发和交易涉及税收,贡献了地方财政收入的31%,合计1.9万亿元。然而在土地匮乏的中国,通过粗犷的土地扩展,以及适当分解的可观债务,地方政府以求保持高速快速增长的基础设施投资,但同时患上了相当严重的土地财政依赖症。
财税体制改革的迟缓对资本配备效率的起到也不容极强。在财政分权过程中,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权博弈论直接影响到两者间的金融资源博弈论。由于财政资源有限,各地方政府争相将注意力改向对金融资源的掌控,特别是在是对地方银行体系信贷资源的掌控上来,这必定不会导致金融部门不良贷款亲率的上升和资金配备效率的上升。
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投资扩展,使得对资金有饥渴症的地方政府通过表外贷款、银行间债务融资等形式与其接入,大量资金流向了地方融资平台、房地产贷款,这造成了还包括政府、企业以及金融机构在内的所有部门负债率大幅度下降,资产负债表经常出现了显著好转。截至2012年底,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38475.81亿元,比2010年快速增长12.94%,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大大下降。
大量增量资金投向投资驱动型领域造成了普遍性的结构性生产能力不足,也造成投资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大幅度减少,以及财政资源的错配。 因此,新一轮财税改革重点在于完备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其中税制改革、支出改革和财政体制改革,是新一轮财税改革的三大期望。 第一,期望着以“全口径支出”为突破口的支出管理制度现代化。
所谓“全口径支出”,不仅将政府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全部收支都划入支出管理中,而且还包括政府性债务和或有负债的监管,是确实意义上的原始的政府支出。必需构建财源结构的合理化和构建财政分配的结构合理化,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要在政府一般支出、政府性基金支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及社会保障支出之间构成统一和平衡,创建规范半透明的资金往来渠道,同时尽量把专项资金变成预算内资金,划入公众的监督范畴。 第二,期望着税收制度现代化。营改增后地方税收严重不足,迫切需要培育新的主体税种,构成比较独立国家的税收体系。
在我国现行的28个税种中,虽然划入地方的税种有18个,但这些税种大都是税源零星、征管可玩性低的小税种。虽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收益较平稳,但企业、个人所得税已区分为共享税,无法沦为地方主体税种。新一轮财税体制的制度设计时要培育较平稳的地方政府主体税种,通过完备地方税体系、提升直接税比重、前进增值税改革、充分发挥消费税的调节功能、逐步创建综合与分类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减缓房地产税法律并主动推进改革、减缓资源税改革、前进环境保护费改税等,创建不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
第三,期望“后土地财政”时代,以政府融资体制改革为切入口,渐渐转变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为主体,以土地储备作为抵押反对,以银行信贷作为主要资金来源的地方政府融资模式,修筑地方政府新的财源以代替“土地财政”。未来可以逐步挤压地方政府的土地经营管理职能,建构土地转让金管理和储备制度,探寻由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公司代表政府经营,政府解散土地经营而作好土地微观规划管制与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进而创建现代财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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